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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网络盗版的天敌

链自:中国扫黄打非网
200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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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1月至3月,针对音像制品网络侵权严重的现状,江苏、上海、湖北、广东等8省市联合掀起了网络反盗版维权风暴,目前近50家侵权网站被告上法庭,其中江苏共起诉13家网站,索赔总额超过100万元。据200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500张(份)作品属犯罪,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无疑成了网络盗版的天敌。网络上的盗版行为,在“天敌”的法眼之下,将无处遁形。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壮大,截至2007年12月,中国内地网民数达到2.1亿。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也不可避免地滋生了网络侵权盗版现象,给正版市场带来极大的冲击,在严重侵害权利人正当利益的同时,也影响着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由于电信运营商有大量IP号段可供租用,每个IP地址对应一个服务器,租用服务器并用链接的形式挂在大网站上,每年的运营成本不过几百元。而网民要播放或下载,就需要用手机、银行转账、打声讯电话等办法付费,只要有10个人包月,网站就会盈利。而访问量较大的网站进行盗版,利润将更加丰厚。巨额的利润和巨大的消费市场,让盗版者铤而走险。尽管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办网站必须到文化部门进行备案,然而由于利益驱动,几乎所有盗版网站都是未备案的“黑网站”。
    从2005年开始,政府部门每年都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治理了未经注册、备案,且没有明确法人代表的“三无”网站。由于网络盗版行为的复杂性和隐秘性,查处起来仍有相当难度。比如有的网站得到风声后,可以利用远程控制技术,在几秒钟内将服务器上的内容删除干净;再比如有的侵权网站主办机构在北方,但它的服务器却可能在南方,这就需要异地联合执法;有的网站服务器加装了自毁程序或加密程序,给取证带来很大困难;另外,网络上流行的P2P下载方式,每个下载者同时又是盗版的提供者,虽然每个人都只提供了一个片断的盗版,但是形成的盗版总量却非常巨大……这些情况都对打击网络盗版带来了挑战。
    以此推论,打击盗版网站的关键点有两个,一是找出服务器所在地,盗版的作品就储存其中,是最重要的物证;二是掌握其手机和银行账户等相关账目,控制非法所得。目前,江苏省正在酝酿文化、公安、法院和通信管理等部门的联席会议机制,只要是网络侵权,无论是提供下载还是提供链接或是提供盗版平台,都在打击之列。人们有理由相信,尽管网络盗版的伎俩日益翻新,但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打击侵权盗版犯罪行为的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目前,全国各地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仍在继续。一大批大案要案的侦破和宣判,将极大地震慑不法分子,给网络盗版活动以毁灭性打击。可以预见,逐步遏制网络侵权盗版的猖獗势头已经不远了。(学安 成诚)